DOI:10.13747/j.cnki.bdxyxb.2015.05.019
摘 要: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我国落地生根并不断与我国法学教育方式相互融合,成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亮点。但诊所法律教育的理念还亟待普及、法律诊所的经费和师资匮乏需要解决、诊所案源需要拓展、诊所学生的准律师身份有待明确,同时法律诊所亦需加强对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教育改革;职业技能;本土化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494(2015)05-0104-05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法律诊所教育研究和实践”项目(2013—2014年度)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晓东(1968-),男,山东临沂人,副教授,主要从事诉讼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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